台中市台新醫院人工關節中心醫師黃鐙樂是當地骨科名醫,每天看診超過200人,病患要排到半年以後。他因為院方積欠加班費薪資,發生糾紛,向勞工局反映,卻遭院方無預警解聘,病人無法持續接受治療,121日向醫院抗議(延伸閱讀:台中骨科名醫黃鐙樂指控台新醫院職場霸凌,趕盡殺絕)。

根據中部媒體報導,黃鐙樂擅長治療退化性關節,更換人工關節和新月型微創人工膝關節手術,目前排隊等待看病的有3000人,他也時常在臉書分享病患治療成果,經過治療,不良於行的患者能夠健步如飛(延伸閱讀:台中骨科名醫黃鐙樂危機處理職場霸凌,落腳賢德醫院)。

沒想到這樣的紅牌醫師竟然遭台新醫院無故解聘,影響病人就醫權益,他不服氣,在12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這件勞資糾紛案件(延伸閱讀:台中骨科名醫黃鐙樂繼監德醫院,到彰化縣員郭醫院駐診)。

黃鐙樂表示,他帶領的「骨科人工關節團隊」在20228月與台新醫院簽約一年,今年7月,院方開始不給付合作盈餘結餘款,9月分不給供應商貨款,到了115日,不發薪水,1127日,竟然片面發函要解雇(延伸閱讀:主治醫師勞動權益不保,病人健康也不保)。

 

黃鐙樂
台中骨科名醫黃鐙樂控訴無預警遭台新醫院解約。

 

解約通知到解約生效日僅3

逼不得已,黃鐙樂和4名護理人員向勞工局申訴,不料,醫院卻在1127日將他解約,生效日從1130日開始,相隔僅僅3天,而且關閉掛號系統,造成病患不能回診,嚴重影響就醫權益。

1130日,黃鐙樂照常看診,病人要在下週、12月回診,掛號系統卻進不去,他要病人到櫃檯掛號,沒想到櫃檯人員說他因為生涯規畫,即將離開台新醫院,病人不滿醫師被換,發生口角糾紛。

黃鐙樂說,病人需要術後照護,他希望院方能給他34個星期,看完門診,好好向病人解釋,安排後續轉介照料,而不是一紙解約,短短3天要把他和團隊趕走,讓病患的權益受損。

團隊中1名護理師指控,手部被院長簡伯毅推擠成傷,她說,院長簡伯毅與團隊討論時,原以為可以解決問題,沒想到院長指責他們,還在推擠中,導致她受傷,只好向警方提出傷害罪告訴。

院方否認積欠薪資,他們向媒體表示,黃鐙樂沒有提供績效獎金明細,無法發錢,既然遭到申訴,就以最高額獎金核算,補發幾千元加班費,病人也已經安排其他醫師看診。

 

主治醫師應儘早納入勞基法

防方還說,由於黃鐙樂向政府反映,勞工局會同衛生局前來醫院,告知醫療不能外包。院方在得知法律規定,只得與黃鐙樂團隊解約,並不是解聘,而是必須遵守法規。

勞資雙方原定121日協調恢復雇傭關係、績效獎金、延長工時工資等爭議,豈料黃鐙樂卻開起記者會。

這起醫界勞資糾紛突顯主治醫師沒有納入勞基法,工作沒有保障,令人想起彰基前皮膚科醫師邱足滿、換肝名醫陳堯俐、亞東醫院前皮膚科主任王姿予,突然遭到醫院「離職」,病人必須到外縣市找他們看病。

看來主治醫師的工作權益納入法令保障,衛福部不要一拖再拖,應該儘快出手協助。

 

圖片來源:黃鐙樂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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