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8日,台北三總病房發生神經科醫師因為拒開巴氏量表,遭到家屬毆打的事件。從外傳的1分鐘影片可以看到,家屬5度揮拳,2次打中醫師臉部,惡劣又凶狠的行為引起社會關注。

醫療暴力危害第一線的醫護人員,衛福部在2014年修改「醫療法」,增定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等罰則,傷害醫護人員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罰30萬元罰金,導致重傷或死亡者,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2018年起,衛福部更要求縣市衛生局每個月以一案一報方式通報,訂定「醫院發生滋擾醫療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相關規定,要求醫院及早警覺發現施暴者、通報駐警保全或向警方報案。

此外,衛福部著手調查通報的醫療暴力案件。不過,根據統計,2018~2021年不罰、不起訴比率高達48%~75%。

 

近4年醫療暴力事件處置情形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報案件數399353252284
結案件數206208177173
不罰、不起訴14615685103
行政罰鍰24253531
有期徒刑1943220
拘役、緩刑、緩起訴910127
司法罰金0844
其他8598
不罰和不起訴比率70.8%75%48%59.5%

超過一半醫療暴力事件不罰、不起訴

觀察這4年通報案件,每年有252~399件,2020~2021年因為疫看診量下降,通報案件也跟著下降。

分析結案的案件,2018年報案有70.8%行政處分、司法偵查皆為不罰、不起訴;2019年不罰、不起訴率為75%2020年是48%2021年增加到59.5%

為什麼超過一半施暴者可以不罰、不起訴?

 

三總醫師被打
三總醫師因為拒開巴氏量表,遭家屬毆打。

 

醫療暴力施暴者身心疾病、物質濫用而不罰

衛福部表示,經由行政調查,由於施暴者因為身心疾病、物質濫用和非身心疾病引起,也有經由司法偵查發現,因為醫病溝通不良,造成衝突,不屬於暴力事件,因此,判決不起訴,也不處罰。

三總醫師被打事件移送士林地檢署重大刑案專組偵辦,施暴者被依傷害、醫療法複訊後,以2萬元交保,醫界認為,施暴者未必會受處罰。

「到時候,法官會說醫師沒有立即離開現場,動作略帶挑釁,家屬心急,情有可原,判處拘役,可抵罰金或抵社會服務,到醫院當志工。所以,不要太期待法律(伸張正義),」醫師在群組裡熱烈討論。

其實,護理師接觸病人的機會比醫師多,遇到醫療暴力的機率更高。協助護理師解決醫療暴力的台灣護師工會理事長陳玉鳳就說,如果身心疾病、生理病痛或物質濫用能夠讓施暴者無罪,難道表示有病就可以傷害他人?這樣的調查標準是否太過寬鬆?

 

醫療暴力演習
中國附醫新竹分院演練醫療暴力,讓醫護人員加強應變能力。

 

6成醫事人員目睹或遭受醫療暴力

研究醫療暴力的童綜合副院長吳肇鑫說,國內研究指出,6成醫事人員曾經在醫院目睹或遭受醫療暴力,其中以言語暴力最多,其次為肢體暴力。施暴者多半意識清楚,因為情緒控制不良而施暴,受害者則是生氣、驚恐和莫名其妙。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馬中人分析,施暴者最多的是病人,其次為家屬親友,而發生暴力的原因,以不滿醫療行為占最多,其次為不滿醫療行政措施,以及不滿醫事人員的態度。

他說,醫療暴力案件分為:傷害、強暴脅迫、恐嚇及公然侮辱,最容易發生的場所是急診室,其次為病房、門診及其他地方。

延伸閱讀:這一招化解急診室暴力

「台灣有89%的急診醫師、73%的護理師遭受過威脅,37%36%的醫師和護理師實際遭受過暴力攻擊,」也是台灣急診醫學會榮譽理事長的台北長庚紀念醫院院長黃集仁引述急診醫學會一項回收366份的問卷調查。

 

醫療暴力事件應該從嚴、從速偵辦

「醫療暴力事件應該從嚴、從速偵辦,並且積極監督法院判決,對於量刑過輕,而有違法的不當案件提起上訴!」馬中人在今年2月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研討會上如此建議。

馬中人認為,如果判決施暴者確定有罪,應該審酌「不准易科罰金」,也就是說,就是必須入獄服刑,避免醫療暴力再度發生。目前北部有5個地檢署整合建立「醫療暴力防制平台」,與豁區內醫療、警政單位連線,即時處理。

希望檢方制止醫療暴力的作為能發揮效力,還給醫護人員工作安全,也讓病人能安心治療。

 

圖片來源:中國附醫新竹分院、爆料公社、PHOTO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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