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一拖27年,是在拖什麼?
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勞動部早在1996年就已經討論。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就說,他們在2001年成立時,舉辦的第一場記者會,就是以此為主題。27年過去了,醫師還是沒有納入保障。
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勞動部早在1996年就已經討論。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就說,他們在2001年成立時,舉辦的第一場記者會,就是以此為主題。27年過去了,醫師還是沒有納入保障。
職場霸凌有很多種形式,例如,言語霸凌、任意調動職務或工作地點等等。秀傳醫院喉科主任蕭信昌在彰基任職期間,院長陳穆寬規定住院醫師不可以和他互動,不准協助照顧病人,也要求其他主治醫師不要再跟他講話,這樣的霸凌已經影響病人權利。
一名高雄住院醫師與醫院約定,完成訓練,即返回母院,貢獻所學。可是,院方沒有給予事前承諾的職缺,還安排極為繁重的工作,導致心律不整、高血壓,身心俱疲。他的夜班增加到11班,2週工時共185小時,還得在36小時內往返母院、偏鄉衛生所支援。他想要離職,卻要賠償600多萬元的離職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