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為大醫院的主治醫師擁有崇高社會地位,就覺得他們受人尊敬。其實,他們沒有「勞基法」保障,一旦在職場上與主管溝通不良,不得已下離職,即使心有不甘,也無沒有地方申訴,找不到第三方單位協調。

還記得不久前的彰基邱足滿、陳堯俐醫師事件嗎?非自願離職的醫師離去,病人必須跟著他們遷移到新醫院,如果醫師暫停看診,病人無法就醫,影響治療權益。

有「醫界昆凌」封號的前亞東醫院皮膚科主任王姿予就是一個例子,留著一頭長髮,有著白晳皮膚的她,在學生時代就有校花之稱。她堪稱人生勝利組,人美、功課又好,成為皮膚科醫師之後,醫術也好,病人叫她「雷射王」。

 

短短1個月內沒有工作

王姿予的職涯發展原本十分順遂,工作表現也備受院方肯定,是院聘教授。然而,20225月間,和醫院高層發生溝通問題,短短1個月內,她沒了主任職務,也沒有及時接到一年一聘的主治醫師合約書,只好在6/30辭職離去,病人也無法找她治療。

她認為受到高層主管排擠和職場霸凌,才會有此戲劇性變化,在臉書上公布事發經過,也向《Dr.131醫生醫》談及心路歷程。

亞東醫院則告訴《Dr.131醫生醫》,王姿予在6/30約滿當天遞辭呈,院方準備7/1發送主治醫師合約書,並非不續聘,雙方認知有差距,才產生誤解,以下分別是勞資的敘述:

 

醫界昆凌王姿予醫師
前亞東醫院皮膚科主任王姿予表示,沒有「勞基法」保障,影響她的工作權益。

 

王姿予醫師

我在20121月到亞東醫院擔任皮膚科主任,這10年可說是我人生最辛苦的階段。

醫美當道,皮膚科醫師流行去開診所,願意留在醫院裡的醫師不多。我剛去時,科裡只有我和另一名主治醫師,除了看診,也為亞東爭取住院醫師名額,接收基層診所轉診,配合分級醫療政策,培育專科醫師,實現醫學中心的使命。

那時候,我上午診幾乎都看到下午3點,夜診常超過12點,很多門診護理師知道我為病人付出,下診時間遙遙無期,害怕跟到我的診。後來,醫院要求夜診10:30前完成,我只好限號以對。

 

為醫院盡心工作

不要以為我看診可以賺很多錢,不,我們沒有底薪,每個病人卻要花很多時間,健保病人診察費醫院只給106元,還要交6%當皮膚科基金,皮膚科醫師在醫院是低薪族。此外,我還帶住院醫師寫論文、考專科考試,他們的通過率是100%。

皮膚科學會容額分配制度改變,很多跟我們規模一樣的醫院,分配不到住院醫師,我當面向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提出遠距醫療的構想,2018年完成了計劃書,最後也服務缺乏皮膚科專科醫師的連江縣離島居民。

我想強化師資,透過人脈,找到全球前2%頂尖科學家、長庚榮譽副院長郭承統駐診。他是皮膚病理權威,除了教導住院醫師,還幫病人看皮膚切片,解決疑難雜症。

我工作兢兢業業,擴大看診規模和醫師陣容,全盛期共有7名主治醫師。我在前5年獲得院聘副教授,接下來,要邁向最高等級的院聘教授努力。

2022年4/25,亞東的升等委員會委員投票,100%一致通過我的院聘教授升等,我拿到院教字005號證書,亞東推行升等制度多年,是獲此殊榮的第5人。

 

亞東醫院
亞東醫院表示,沒有不願意續聘王姿予醫師,勞資雙方認知有差距。

 

與高層主管溝通困難

醫美診所對醫院的皮膚科醫師有吸引力,5月分,A醫師想辭職離去,我希望留下他,免得皮膚科醫師不足,失去訓練專科醫師的資格。5/23,我找高層主管,希望院方能幫A醫師加薪,卻被回以「全院都一樣,沒有特別待遇!」

他說話的口氣不好,指責我沒有擴大皮膚科規模。其實這10年來,我從2位主治醫師擴大到最多有7位。我再次告訴他,不留住主治醫師,就不符專科醫師訓練資格,豈料他丟下一句,你們科早就不具訓練專科醫師的資格!」

我不知道那裡得罪了這位主管,想想我為醫院盡心盡力,連辦理爸爸的喪事,也只請一天假。心寒之下,第二天我去拿離職單,只是放著,並不想真正離職。

6/22,這位主管要我卸下主任職務,我很驚訝,就詢問由誰接替,他卻不答,而且顯得態度傲慢。

6/23,我去找院長,想了解原因,他要我再找那位主管。6/24,和主管約了時間,可是,他臨時有事而取消,後來也沒再找我,我以為一切如初,繼續推動皮膚科業務。

由於我還沒有收到科主任聘書,6/28詢問人資單位,他們表示,正在印製。6/29,我照常工作,和同事開會,要大家在7月分好好照顧病人。那天晚上10 點22分,A醫師加入科主任群組,我很納悶。第二天,才知道7月1日起主任換人!

原來主管想要排擠我,6月祭出保障薪20多萬元,暗中應徵新的主治醫師。

事實上,亞東聘請新的主治醫師,向來沒有保障薪,疫情期間,醫院收入受到影響,怎麼會違反常理,應聘新醫師?

 

 

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
醫師希望自己能比照一般勞工,納入「勞基法」保障。

 

不受「勞基法」保障而狼狽離職

6/30這一天,主任任期屆滿,沒有人告訴我將轉為主治醫師,也沒有看到合約書。這一連串經過讓我感到被欺騙,我沒有職務,只能遞辭呈,狼狽走人。

按照院規,科主任聘書、主治醫師合約書只能領取一種,其他主治醫師早在5月下旬收到,有半個月審閱期。如果不要我當主任,主治醫師合約書就該早點給我,怎麼拖到6月底都沒有呢?院方欺瞞不尊重,另人難以接受!

離譜的是,我離開1個多月,8月分的網路門診掛號,竟然有我的名字,其實,我7月就要求院方從掛號系統取銷我的名字,亞東是欺騙病人嗎?

想想我為醫院賣命10年,下場卻是真心換絕情。如果主治醫師有法律保障,我就不會離職,可以找勞工局協調,給個交代,要到該有的資讉費再走。現在我沒有看診,病人想找我治療,也愛莫能助,希望衛福部能正視醫師權益。

延伸閱讀:「醫界昆凌」王姿予2:挺身爭取主治醫師勞動權益

 

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
如果醫師有法律保障,遇到職場爭議,可以找勞工單位協調。

 

亞東醫院回應:

院內主治醫師採自動續聘,今年6/1,為了盤點人力,重新製作、發送合約書。由於科主任採一年一聘制度,院長會評估考量,6/27由人資單位發送簽呈。

當時包含王姿予醫師,還有其他幾位科主任也被更換。由於主任任期在6/30到期,她的主治醫師合約書會在7月1日發送,可是,她在6/30提交辭職,合約書沒有送出。

其實,她在5/24領離辭單,表示她有離職意願,經過1個多月,表示她慎重考慮,既然她有此決定,院方會尊重。雖然她說遭主管打壓排擠,院方卻從來沒有告訴她不續聘,和她認知有落差。

因為網路掛號有3個月期限,某一位病人早就預約王醫師8月分門診,由於電腦系統因素,沒有及時更改,才造成誤會,事後病人轉由其他醫師治療。

 

 

圖片來源:王姿予醫師、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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