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人員照顧我們的健康,醫院有責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不幸的是,醫療暴力無所不在。2022年3月6日,淡水馬偕醫院癌症病房發生了護理師被病人毆打的暴力事件。

Dr.131醫生醫》讉責醫療暴力,以連續篇幅探討,希望能引起各界關注,醫院必須重視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還給醫護人員安全的執業環境。

淡水馬偕醫院護理師醫療暴力事件之4:

醫小編的話:衛福部修法加重醫療暴力施暴者的處罰,根據近三年調查結果顯示,仍有一半到七成五的施暴者不罰、不起訴,這對醫護人員是否公平? 希望大家分享貼文,讓調查當局秉公辦案。

淡水馬偕醫院護理師遭癌症病人打傷一事,院方已經依法報案,將進入調查階段。不過,從最近3年醫療暴力事件的調查結果推測,這名病人有可能不會遭行政罰鍰處分!

由於醫療暴力不斷發生,衛福部在2014年修改「醫療法」,增定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等罰則,傷害醫護人員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罰30萬元罰金,導致重傷或死亡者,最高可判無期徒刑。2018年起,衛福部要求縣市衛生局每個月以一案一報方式通報。

根據衛福部的「醫院發生滋擾醫療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危害醫院醫療安全之應變流程指引」,從早期警覺發現施暴者、醫院通報駐警保全或向警方報案、要求醫院演習等規定,都有詳細流程,也納入醫院評鑑,要求醫院落實。

 

近三年結案案件有48%~75%為不罰、不起訴

然而,衛福部修法以來,是否真能喝止醫療暴力事件?

分析近3年醫療暴力報案調查統計,2018年報案399件,結案為206件,其中,70.8%行政處分、司法偵查皆為不罰、不起訴;2019年報案353件,結案為208件,其中,不罰、不起訴者占75%2020年受疫情影響,看診量下降,報案數減少到252件,結案為177件,48%為不罰、不起訴。

 

近年醫療暴力案件調查結果

時間2018年2019年2020年
報案件數399353252
結案件數206208177
不罰、不起訴14615685
行政罰鍰242535
有期徒刑19432
拘役、緩刑、緩起訴91012
司法罰金084
其他859

資料來源:衛福部

10年前裁罰率為0.4%~16.8%

對比修法前的幾年,醫療暴力事件數量不及近年多,可見這10年來,醫護人員的警覺性提高,不願意平白遭受傷害。

2012年通報共計243件(經查處,依醫療法裁罰1件,裁罰率0.4%)、2013231件(依法裁罰18件,裁罰率7.7%)、2014207件(裁罰16件,裁罰率7.7%)、2015214件(裁罰36件,裁罰率為16.8%)。

相較來看,近3年裁罰率比過去要高,不過,施暴者為什麼可以不罰、不起訴?

衛福部表示,經由行政調查,由於病人因為身心疾病、物質濫用和非身心疾病引起,也有經由司法偵查發現,因為醫病溝通不良,造成衝突,不屬於暴力事件,因此,判決不起訴,也不處罰。

這次淡水馬偕醫院的施暴病人患有癌症,外傳他因為藥物產生幻覺,誤以為護理師要攻擊,於是,動手打人,以此情形來說,也許有可能不會受罰。

 

醫護人員照顧病人,醫院有義務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設法阻止醫療暴力事件,否則,面對不安心的環境,醫護人員還是想要離職。

 

醫院有義務保障醫護人員工作安全

「近三年暴力案件調查結果48%~75%為不罰、不起訴,叫受傷的護理人員情何以堪?」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感嘆地說。

她認為,從調查結果無從得知各縣市衛生局的調查方法,如果身心疾病、生理病痛或物質濫用能夠讓病人無罪,難道表示有病就可以傷害他人?這樣的調查標準是否太過寬鬆?

「雖然法令對施暴者訂有罰則,卻沒有強制要求醫院雇主要為護理人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陳玉鳳說。

她進一步解釋,「醫療法」24條第2項保障民眾就醫安全,106條對施暴者訂有罰則,可是,24條第3項規定「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卻沒有對醫院訂定罰則。

放眼醫院,除了保全、警民連線,能保障醫護人員工作安全的條件少之又少,她表示,醫院對暴力事件抱持消極態度,難怪擋不了醫護人員想要離去的念頭。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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